近期,一些商标代理组织由于未按规定到商标局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手续,导致一些委托人未能领到相关书件。商标局通和: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委托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领取《商标注册证》等书件: (一) 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被注销备案的; (二) 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虽未被注销备案,但委托人提供了由地方工商局出具的其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已经注销或被吊销证据的; (三) 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联系不上,委托人通过《商标公告)、“中国商标网”或其它途径核实其书件被邮局退回的。
目前,我所为方便委托人,特代为办理领取《商标注册证》等书件的工作。详情请致电027-86771063